各相关研究生:
根据国家政策要求,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、审批和发放,现将2019年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政策解读
生源地贷款按年度申请、审批和发放,同一学年不得同时申请并获得生源地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。为保证2019年生源地贷款顺利开展,生源地贷款续贷工作应由高校、生源地教育部门、国家开发银行合作,于8月底前完成。其中,高校负责核实贷款学生在校信息,于7月底前结束,生源地教育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于暑假期间进行续贷审批。
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:根据文件要求,国家开发银行通过“学生在线服务系统”网上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手续。除此之外,不少省份另行制定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工作要求,要求学生提供在读证明、学宿费证明、经济困难证明、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:黑龙江、云南、江西、福建、河北等省份由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生源地贷款,工作要求各不相同。
二、工作流程
1. 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尽快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,咨询办理生源地贷款是否需要高校需要开具纸质证明材料,明确需要高校开具证明材料的类别及内容。各类证明材料办理方式如下:
(1)未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,由学校研工部统一开具,请班长统计好需要开具此项证明的学生名单(姓名、学号、身份证号、学院)于6月1日前发送至lijingcong@sdu.edu.cn;
(2)在读证明,请持校园卡至各校区自助打印机处打印;
(3)学费、住宿费证明可提供学宿费收据复印件或使用校内ip登录学校财务系统自助打印(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)。
2.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续贷。有意向申请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学生应于7月10日前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(https://sls.cdb.com.cn/),填写续贷声明,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、学习进步情况,提交续贷申请,填写内容应客观真实、积极向上,字数不少于100字(字数少于100字,系统默认不通过)。网上操作说明见附件1。
3. 学校于7月20日前进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续贷审核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附件1: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网上操作流程.doc
附件2:续贷申请指南.jpg
附件3:学生自助打印缴费收据和缴费证明流程.doc
经济研究院
2019年5月20日